“12348网上法律咨询”栏目声明
一、本栏目受理个人和单位在对法律问题的咨询以及对我局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一般问题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些的适当延长。本栏目对法律问题的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二、请勿重复提交问题,如果您重复提问,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问题中的一个。
三、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四、建议投诉反映类问题请向本网站“局长信箱”栏目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