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栏目声明:
“局长信箱”栏目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机关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局将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在网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您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和投诉,或者不服,可以提出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如果您是对对法律问题的咨询以及对我局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请直接向本网站的“12348网上法律咨询”栏目提交问题。
2、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我局提出。
3、其他有关推销、邀请等本栏目管理人员认为不应该受理的事项。
三、写信须知
1、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3、如果您重复投信,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来信中的一封。
4、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写信后请留下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我局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6、提交信件成功后,我局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7、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我局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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